各党总支、支部: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方案》经学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
年3月19日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学习教育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4号)、《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湘发〔2013〕5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14〕3号)和《湖南省高等学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湘群组发〔2014〕17号)精神,为扎实开展好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学习教育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决策部署、省委九项规定、学校六项规定,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供理论指导;紧密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学习学校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决策部署,做到“不虚、不空、不偏”,汇聚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正能量,为全面深化学校综合改革,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实现建设特色鲜明的地方性高水平大学的奋斗目标营造良好的学习风气,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
二、学习内容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安排学习内容。以学校和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全校基层党组织都要参加理论学习活动;以解决学校改革发展存在的实际问题为着力点,确保广大党员普遍受到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学习活动。
采取“德智讲堂”、党课、中心组学习、集中宣讲、网络在线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文件精神(中发〔2013〕4号和湘发〔2013〕5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1)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徐守盛同志在全省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和第一批活动总结暨第二批活动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2)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世界社会主义五百年》(干部教育读本)、《马克思主义哲学十讲》(干部教育读本)等中宣部要求学习的重要内容。
(3)组织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等读本,组织观看《苏联亡党亡国20周年祭:俄罗斯人在诉说》、《周恩来的四个昼夜》等电影电视教育片。
2.结合学习《世界社会主义五百年》(干部教育读本)等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专题教育活动。
突出“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采取分散自学、集中学习和分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学习学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学校改革发展实际,树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主动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师生群众,在学习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让全体党员在学习中受教育,在活动中转作风。
(1)学习湖南城市学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省委督导组在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不断加深全校党员干部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意义的认识和理解,自觉投身教育实践活动。
(2)以改进作风为主线,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开展学习活动,着力解决学校和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实际行动上存在的慵、懒、散、拖、僵的问题和精神懈怠、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无所用心的现象。
分析研究学风建设的举措,着力解决学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要从干部作风、教风上找原因,深入查找并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对学风建设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的问题;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和教书育人意识。
3.根据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专题讨论活动。
(1)结合学校特点和实际,讨论落实学校党委提出的实施“三位一体贴心工程”的决策。学校党委开展“做群众贴心人”专题讨论,进一步树立群众观点,真正增强群众意识,切实提高办学水平和治校能力。
(2)各党支部深入开展“入党为什么、为党干什么”大讨论,增强党员意识,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三、学习要求
1.确保学习时间。学校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和专题讨论的时间不少于6天,二级单位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和专题讨论的时间不少于4天,其他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和专题讨论的时间不少于3天,不允许无故缺席集中学习活动,特殊情况请假的,事后补课补学。
2. 落实学习内容。学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宣传组负责学习内容的总体安排,学校领导班子和各党总支、支部认真组织对学习内容的学习。
3.讲求学习实效。每名党员干部要联系学习内容谈认识、联系思想实际谈体会、联系作风建设谈收获、联系学校实际谈建议和对策,写好学习笔记、发言提纲;学校领导班子和各党总支要做好集中学习的会议记录,搞好考勤。
省委督导组、学校督导组将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学习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学校宣传组对其他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进行情况通报并要求重新组织学习补课;外派学习、挂职锻炼的处级干部,由分管或联系的校领导负责通知督促其落实学习任务,其他此类情况人员由所在单位党总支负责通知督促落实。
四、日程安排
学习日程具体安排见附件
附件一:湖南城市学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教育日程安排表
附件二:湖南城市学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主学习教育日程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