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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4-03-20 14:18  

各党总支、支部: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方案》经学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 319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4号)、《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湘发〔20135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143号)、《湖南省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方案》(湘群组发〔201410)《湖南省高等学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湘群组发〔201417号)精神和《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和工作安排,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决策部署、省委九项规定、学校六项规定,大力宣传学校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决策部署,充分报道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及时反映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反响和理论成果,做到“不虚、不空、不偏”,汇聚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正能量,为全面深化学校综合改革,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实现建设特色鲜明的地方性高水平大学的奋斗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二、工作机构

1.根据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教育实践活动宣传组,全面协调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人员组成如下:

综合协调组:陈国民      李建中  邓中日

理论教育组:黄    邓中日  蒋先寒

宣传报道组:黄    李建中  邓中日     蒋先寒  周文娟

2.全校各各党总支、支部设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信息员,参与、协助宣传组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宣传内容

1.宣传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精神和工作安排。

1)宣传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文件精神和重要部署;宣传上级领导同志关于党的群众路线和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入宣传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报道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重点工作、省委督导组督促检查情况。

2)宣传学校党委关于在全校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安排;做好学校相关工作会议、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重点工作、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到联系点调研指导活动的宣传报道,充分反映学校党委班子带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示范作用。

2.宣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实际效果和典型经验。报道学校党委、各党总支、支部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环节的活动开展情况、进展成效和群众反响;报道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一线,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在直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中受教育、转作风的事例;报道各单位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联系、开门搞活动等方面的积极探索和创新经验;报道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

四、工作安排

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全面深入宣传发动,注重典型引路,强化舆论引导,为活动健康顺利开展营造浓厚氛围。此活动的宣传报道从20142月启动开始,持续到20149月,具体安排如下:

1.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及时宣传报道活动成效。开辟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网站,在《湖南城市学院报》、学校新闻网、广播台、红网传媒终端和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开设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大力营造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积极氛围,全程跟踪报道学校相关工作部署、活动进展动态,及时宣传报道各部门、各单位解决突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的举措成效、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

编辑整理《湖南城市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报上级部门,并上传至湖南城市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QQ群。

各二级单位要在自己的网站首页上开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栏目,做好学校布置的宣传橱窗;要利用微博、微信、网络群组等形式及时发布活动相关信息,全方位、多媒体渠道传播正能量。

2.积极联系外界主流媒体,全面总结、深度报道、广泛宣传学校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与典型经验。积极与新闻单位联系,精心策划、收集和采写我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等新闻报道,特别是加强对“三位一体贴心工程”实施情况的全方位跟踪,力争在省级或以上媒体上进行报道推介,向社会展示湖南城市学院在本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正面形象;组织教职工撰写理论文章,联系相关主流媒体刊登发表,努力扩大学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理论宣传的影响。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全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由学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宣传组统一组织。各党总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领导班子要有专人负责,要组织精干的宣传报道人员,成立相应的宣传小组,明确责任,按照要求,切实做好本单位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2.紧扣主题,把握导向。宣传报道要全面、准确体现中央精神和学校党委要求,围绕我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题,突出工作重点,紧扣学习活动各个阶段的要求开展报道。各单位要以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政治上、政策上把好关。要加强对本单位网站的管理,牢牢把握宣传工作的主导权。

3、建立机制,抓好落实。建立新闻报道信息员制度,各党总支、支部要安排专人担任宣传信息员并报学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组备案,负责与宣传组的日常联系,负责各单位报道稿件的报送和线索提供。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宣传工作方案,加强对本单位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报道和引导。

附件【湘城院群组发〔2014〕2号.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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