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党委统战工作责任清单和领导班子成员统战工作职责清单。
一、党委统战工作责任清单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战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党中央关于统战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在学校贯彻落实。
2.将统战工作纳入学校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与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定期研究统战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党委会每年至少听取1次统战工作汇报。
3.明确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统战工作职责清单,并根据形势任务变化动态调整。每年年初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结合实际制定统战工作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4.按照《中国共产党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转发〈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设置统战工作机构:成立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宣传统战部门牵头,组织、学工、教学、科研、人事、保卫、团委、网管中心等有关部门和二级学院党组织参加的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统战工作的研究部署、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加强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
5.指导和督促检查二级学院和所属单位做好统战工作,对二级党组织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规定》和党中央关于统战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统战工作纳入学校二级学院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工作考核内容。将二级党组织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统战工作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内容。
6.发挥统战工作重要阵地作用,将统战工作融入业务工作、日常工作,支持党外人士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必要的社会工作和社会活动,应给予时间保障和必要支持,计算工作量,作为业绩考评、职称评聘的重要参考。把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突出成果纳入工作业绩评价体系,并以适当方式给予表彰奖励。
7.加强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政治引领、价值观引领、事业引领,建立党外知识分子思想状况动态反映机制,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同党外人士联谊交友制度,帮助党外知识分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站稳政治立场、把牢政治方向。完善有利于党外知识分子干事创业的体制机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推动平台载体建设,增强组织活力。
8.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履职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支持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帮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解决经费、办公场所等方面的问题,为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提供必要保障。落实无党派代表人士“双走访”“双报告”制度。
9.加强对师生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推动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构建各族师生互嵌式校园生活环境。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加强少数民族师生管理服务,按要求配备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
10.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加强对师生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科学无神论教育和党的宗教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师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加强校园阵地管理,坚决阻断利用宗教对高校渗透和校园传教的渠道。依法依规依纪处置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教职工和学生。完善抵御和防范宗透工作体系,加强与属地统战、民宗、公安等部门的协作联系,建立信息通报、联合研判、快速处置的校地协作机制。
11.做好留学人员团结引导工作,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加强与海外校友联系沟通,注重发现、团结和培育一批校友会核心骨干和校友代表人士,发挥他们在海外校友群体中的带动引领作用。
12.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党外代表人士安排使用的政策规定,采取切实措施把一部分优秀人才留在党外。加大组织培养力度,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纳入学校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中层行政干部中要保持一定比例的党外人士。
13.及时防范、有效化解涉及统战线风险隐患, 强化监测预警, 加强分析研判,制定应对措施,化解存量风险、防范增量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各种错误思潮和言行,在统战工作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4.每年向省委教育工委书面报告学校统战工作情况;事关统战工作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请示报告。
15.建立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战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法律法规纳入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教学培训内容,把统一战线工作纳入宣传工作计划。充分发挥高校理论研究优势,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统战理论和政策研究。
16.完成省委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统战工作其他任务。
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统战工作职责清单
(一)共同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战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党中央关于统战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在分管领域贯彻落实。
2.带头学习宣传贯彻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带头学习党领导统战工作的历史传统和宝贵经验,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
3.要牢固树立统战意识,始终将凝聚人心、汇聚力量作为谋划工作、制定决策的根本出发点,坚持把统战工作同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学校各项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
4.严密防范化解学校涉及统战线特别是民族、宗教、涉藏、涉疆、涉港、涉台、海外等方面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分工职责
1.党委书记:为学校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统战领域主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将统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党委会议议题,党委会议每年至少听取1次统战工作汇报;组织研究和具体明确学校统战工作责任清单和领导班子成员职责清单;每年年初根据上级党组织决定,结合实际制定统战工作年度任务安排;指导督促推动学校及时防范、有效化解涉及统一战线领域风险隐患;完成省委交办的统战工作其他任务。
2.学校党委副书记(分管统战工作):为学校统战工作直接责任人。要加强统战工作调查研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并推动落实,推动学校落实党中央关于统战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督促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协调推动学校及时防范、有效化解涉及统战线领域风险隐息;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统战工作其他任务。
3.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领城、分管单位的统战工作负领导责任。主动将统战工作纳入分管工作总体布局,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紧密结合分管业务工作,主动谋划、部署和推动分管领域的统战工作,促进统战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赋能、协同发展,确保党中央关于统战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在分管领域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指导、督促和推动分管单位认真履行统战工作职责;对涉及跨部门、跨领域的统战工作任务,主动牵头或协调分管单位会同、配合相关方面(如统战部门、其他职能部门等)共同完成,形成工作合力;密切关注分管领域涉及统一战线的风险隐患,加强分析研判,做到早发现、早预警,主动采取确措施,及时有效防范和化解分管领域内涉及民族、宗教、党外知识分子、港澳台侨等方面的风险挑战,维护和谐稳定;为分管领域内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等党外代表人士知情明政、建言献策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支持他们在本职岗位和参政议政中发挥作用;关心、指导和帮助分管单位内党外干部和代表人士的成长,配合党委做好发现、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建设高素质党外人才队伍;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统战工作其他任务。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