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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关于举行2020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次集体学习的通知
2020-03-17 16:08   宣传部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在指挥防疫抗疫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部门关于新形势下教育教学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党委决定召开2020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次集体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2月23日

2.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2月26日)

3.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3 月 4 日)

4.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

5.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的通知(湘教通〔2020〕40 号).

6.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7.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

8.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省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观看视频)

9.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在首钢医院实习的西藏大学医学院学生重要回信精神的通知(湘教党组通〔2020〕2号)

10.习近平总书记给在首钢医院实习的西藏大学医学院学生的回信

二、学习方式

1.自学   2.集体学习   3.研讨发言

三、学习安排

日期

时间

地点

学习方式

参加人员

318

 

上午

自定

自学

学校两级党委中心组成员

318

 

下午

一办公楼一会议室

集体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疫抗疫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学习《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在首钢医院实习的西藏大学医学院学生重要回信精神

研讨发言:学习习近平关于抗疫斗争的重要讲话精神的体会二、抗疫斗争阶段重大成果带给我们的启示三、如何立足岗位,把两手抓创造性落实好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

319

自定

自定

集体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疫抗疫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学习《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在首钢医院实习的西藏大学医学院学生重要回信精神

研讨发言:学习习近平关于抗疫斗争的重要讲话精神的体会二、抗疫斗争阶段重大成果带给我们的启示三、如何立足岗位,把两手抓创造性落实好

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

四、学习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及时组织学习,认真落实新精神、新任务、新要求,确保学习活动顺利开展。

2.明确要求,认真学习。严格按照中心组学习“六个环节”的程序要求对自学、领学、发言、研讨、小结、通报等作出具体安排。安排1-2名成员做中心发言,每人不少于15分钟,发言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学习过后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3.遵守制度,规范档案。集体学习必须严格签到、请假、补学等制度。如需请假,需提前向中心组组长书面申请,并及时告知中心组学习秘书。因故未能参加集体学习的中心组成员,需按要求自行及时补学,做好补学笔记,并及时对学习活动进行总结。学习结束后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对学习计划和方案、学习通知、学习记录、学习考勤、学习资料、发言材料、调研报告、理论文章等建档归档。

4.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着力增强学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转化为推动学校当前防疫工作和线上教学“两手抓、两手硬”的强大动力,确保学习活动落地、落实,力戒走过场,克服形式主义。

 

湖南城市学院党委宣传部

                                 2020年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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