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按季度开展学校二级单位宣传工作情况通报的通知
2018-04-04 16:03   宣传部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二级单位宣传工作的领导,促进学校宣传工作二级联动机制的形成,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166号)以及《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省教育新闻宣传工作考评的通知》(湘教办通〔20181号)的精神,按照突出正面宣传报道和科学应对负面舆情的要求,我部门将按季度开展学校二级单位宣传工作情况通报。

我部门将从二级单位的本单位网站发稿数量、校媒发稿数量、外宣发稿数量、负面舆情数量、其他等五个方面,每年分1-3月、4-6月、7-9月、10-12月四次,对相关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并于统计时间范围之后的一月内,即每年的4月底、7月底、10月底、次年1月底前,以附件1表格形式,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此情况作为二级单位宣传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的主要依据。

请各二级单位于统计时间范围之后的半月内,即每年的415日、715日、1015日、次年115日前,以附件2表格形式,按时上报本单位前季度外宣工作情况。本单位网站发稿数量、校媒发稿数量、负面舆情数量、其他情况由我部门进行统计。

附件见学校官网首页“通知公告”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18年4月4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8年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湖南城市学院2017年宣传工作考核情况表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版权所有: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未经允许任何人在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和引用本网站的内容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