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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办法
2018-03-15 16:50   宣传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17〕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校思想政治工作,制订如下实施办法。

一、加强师生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校首要政治任务,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铸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党长期必须坚持并不断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引领民族复兴和社会主义强国的行动指南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全校师生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化于师生员工头脑,外化于师生员工行动。

2.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开展爱国主义和时代精神教育,引导师生爱国爱岗、改革创新和敬业奉献,将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人才培养全过程、教书育人全环节;实施典型示范引领工程,教师层面开展“十大师德标兵”“十大教学名师”“十大‘四有’好老师”等评选活动,学生层面开展“十大学习标兵”“十大自强之星”“十大公益人物”等评选活动,党员干部层面开展“十大优秀共产党员”“十大育人典型”等评选活动;继续开展学生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入学教育、毕业廉洁教育等活动,全面丰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践行载体,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教育,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优化人文类公选课教学资源,加大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等核心素养教育以及湖湘文化、城市文化研究等综合素质教育的建设力度;推进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普及,确定经典篇目,广泛开展“传统文化经典、革命文化经典、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经典大家读、大家诵、大家讲”活动;充分利用学校道德经文化墙、弟子规夏令营及地方丰富的历史文化和革命文化教育基地等开展学习教育、参观考察、实地调研;推动广大师生继承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红色文化基因,学习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定社会主义文化自信。

4.深化“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建设。坚持“学习、研究、实践相结合,抓骨干与抓普及相结合”的工作思路,通过积极推进“网上青年马克思主义工程”、选拔优秀学员参加“湖南省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会”开展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微宣讲”进班级、进社区、进农村等方式,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进学生组织、进课堂、进网络、进头脑。

5.进一步建好思想政治理论课。认真落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开展以问题为导向的专题教学,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三进”工作;以思政课骨干教师“名师示范课堂”建设为抓手,推进教学团队建设和精品课程建设;注重加强实践教学和体验性教学建设,完善“五微”实践教学,拓展丰富实践教学的阵地和内涵,按照就近就便、一门课对一个实践基地的原则,开展形式多样的体验性实践教学,走向企业、走向新农村、走进扶贫点,建立思政课实践教学与“三下乡”社会实践、专业实践相结合的协同育人机制。提高思政课的针对性和亲和力,增强大学生的思政课获得感。

6.建强马克思主义学院。以争创湖南省重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为目标,整合队伍、凝练方向、重点突破、加强支持、用好专项经费;把马克思主义理论纳入学校“双一流”重点学科建设;引导教师重点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城市哲学与城市伦理”等专题研究;做好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湖南省党的创新理论研究基地、湖南省反邪教研究中心、高校师德教育研究基地等平台的建设工作;打造以国家社科基金为标志的一系列核心指标科研成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

二、构建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

7.大力推进“课程思政”建设。以哲学社会科学“特色示范课堂”建设为蓝本,充分挖掘各学科专业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将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师重教、职业道德、学术道德规范等的教育贯穿于每一门专业课程教学全过程,实现专业教学和思政教育的融会贯通,引导广大教师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选用进行政治把关,选择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学术导向的哲学社会科学教材,完善引进教材选用备案制度和审读制度,组织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统一使用工作;完善专业实习(实训)教学标准,注重在实践教学中加强学生的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教育,探索人文学科专业实习(实训)过程中专业指导和思想价值指导相结合的双指导制度。

8.推进思想教育进公寓。根据“文明整洁、学风优良、和谐互助、安全有序”的十六字方针,全面推进“思想引领进公寓、优良学风进公寓、成长辅导进公寓、党团组织进公寓、自我管理进公寓”的公寓文明建设。通过各类宿舍标识和文化宣传载体,传导积极向上的理想信念;落实辅导员进公寓制度,严格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落实晚间宿舍自学管理制度,推进文明寝室、优良学风寝室评比和表彰,加强学风建设,培育优良学风;加强公寓党团组织建设,设立公寓临时党团组织,加强学生基础文明教育、养成教育、安全文明教育,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

9.发挥社会实践育人功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目标精准化、工作系统化、实施项目化、传播立体化”和“分类指导、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原则,依托校院两级团学组织,指导学生在课余和寒暑假广泛开展理论普及宣讲、国情社情观察、科技支农帮扶、教育关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生态环保实践、助力精准扶贫、企业调研实践等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其中课余时间以就近就便为主,寒假以分散自发为主,暑假以专项团队为主,并将社会实践活动与专业实践、生产实习相结合,积极探索实践活动的思想育人新机制,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更加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实践,努力成长成才、创新创造、建功立业;大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落实《湖南城市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和“挑战杯”“互联网+”等创新创业竞赛,加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及国家级“众创空间”建设,积极服务青年学生创新精神培育和自主创业实践。

10.推进网络思想政治工作。树立“互联网+”思维,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将校园网络建设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的新阵地、社会主义行为规范传播的新舞台。加大对学校理论学习微信群、官方微信公众号、贴吧的建设力度,推动二级单位网页建设和微信、QQ群的管理,建设一批有吸引力、有影响力、体现正能量的网络专栏品牌,全面展示学校改革新举措、建设新成就;完善易班网、“相寓城院”和“橙心城意”等学生网络平台建设,加强学生网络素养教育,引导学生创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优秀网络文化作品。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落实校园网络使用实名登记和用网责任制度,规范师生自媒体管理,加大网络舆情监控力度,及时做好重大活动和热点问题、突发事件的网络舆情研判和网上舆论引导预案,确保掌握网络舆情主导权;完成信息安全设备和防护软件升级改造,通过安全等级测评。

11.推进以“爱校·同心”为主题的校园文化建设。紧密结合“幸福指数提升工程”,积极开展以“爱校·同心”为主题的爱校荣校护校教育活动,增进团结,强化主人翁意识。学校教职员工广泛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三育人”活动,形成“凝心聚力谋发展、我为发展做贡献”的奋发向上、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学校重大活动举行佩校徽、诵校训、唱校歌仪式,丰富“鲁班园”所蕴含的“知行统一”内涵,大力培育敬业专业、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在全校教师、毕业班学生、广大校友中广泛开展“同心园栽同心树”活动,营造尊师爱校氛围,增进母校同心意识,提升师生对学校的认同感和荣誉感;举办社团文化节、科技文化节、体育运动会,活跃校园文化氛围,规范校园各种形象标牌,规范学校各类宣传橱窗、横幅标语;把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文明校园创建全过程,将爱校兴校教育融入教书育人各环节。

12.规范各类思想文化阵地的管理。落实《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规程》《湖南城市学院课堂教学行为指导细则》,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监控;完善校、学院领导和教学督导听课制度、教师听评课制度;坚持课堂讲授守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所有教育教学活动都不得出现违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违背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等言论;针对学术评价中模糊正确价值取向、淡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倾向,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确保学校在课题研究、项目建设、论文专著撰写等学术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学术导向,尤其加强对外资资助学术项目的审核与管理;把政治立场和思想政治表现作为遴选学校学术委员会成员的底线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切实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读书会、学术沙龙等的引导和管理。

13.做好防范和抵御意识形态渗透工作。认真做好排查监管,严禁境外非政府组织利用外教、留学生等人员和举行讲座、宗教活动等形式在学校内传播宗教、发展教徒和组织宗教活动,严禁传播邪教思想和反华意识;反对媚俗西方洋节;做好学生意识形态排查登记备案工作;开展校报、校刊、广播站、电视台等规范管理和意识形态督查,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

三、加强教师队伍和专门力量建设

14.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发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弘扬以“西迁精神”为代表的老一辈知识分子的爱国奋斗精神;加强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和廉洁从教、廉洁修身教育,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努力培养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队伍;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推进青年教师导师制建设,落实“青年教师核心竞争力提升计划”,注重政治上引导、专业上培养、生活上关心,全面提高广大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在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职称)评聘、评优奖励中,把思想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质量作为首要标准,把学生评课、同行评议、督导评价作为教师教学考核的重要方式,增加课堂教学权重;把师德规范要求融入人才引进、课题申报、职称评审、导师遴选等评聘和考核各环节,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对新入职教师的思想政治、品德学风进行综合考察和把关。

15.配齐配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完善选聘、培养、激励机制,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按上级规定配备到位;积极探索建立机关业务科室、系(教研室)、实验室联系班级、学生宿舍、学生党支部制度,推动全员育人,将思想政治工作落细落实;教师党支部书记与系(室)主任同等待遇;发挥党校培训功能,制定思政工作者培训实施方案;选聘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和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劳模“五老”力量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

16.切实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修订《湖南城市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湖南城市学院辅导员考核条例》和《湖南城市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按要求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新入职青年教师须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工作,博士担任辅导员主要指导高年级学生学风建设、考研辅导、创新创业教育和职业教育;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必须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工作、班主任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选拔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党务工作者主讲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为其职称晋升创造有利条件。加强辅导员、班主任的培养培训,提高辅导员、班主任的履职能力和专业精神。对辅导员专业职务(职称)评定实施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

17.充分发挥共青团、学生会和社联组织的作用。落实《湖南城市学院共青团工作改革实施方案》《湖南城市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着力构建“一心双环”组织格局。改进完善团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建设专、挂、兼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校团委各部部长和院系分团委书记按科级干部配备、管理;团学组织进社团、进公寓,充分发挥团学组织直接联系、服务青年的特有优势,整合力量进行学风建设和公寓思想教育,建立学工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协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学生会、社团联合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功能,学生干部要做思想上的引领者、学习上的示范者、各项工作的协调推动者以及服务广大同学的无私奉献者。

18.提高管理服务育人质量。扎实推进机关教辅部门工作作风建设,主动、规范、负责地为全校教学、科研、师生员工生活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帮助解决教师在医疗、住房保障、人才待遇、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合理诉求,利用好和谐基金,建好教工之家;完善国家奖助学金等多种方式的学生资助体系,做好各类捐资奖学金评选工作;持续开展全校心理普查,推广“橙之心”心理健康教育微信公众平台,促进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加快大学生导师制、大学生成长辅导室建设,成立大学生学业指导中心,帮助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完善就业工作管理、毕业生质量跟踪、学生创业辅导等工作机制,引导学生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四、加强和改善党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

19.强化学校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确保党委对学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对党的建设全面负责,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人才使用、重要阵地建设、重大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使用、重大评价评奖活动等须经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学校党委书记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成立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宣传、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按照上级组织规定和部署,将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担任党委委员落实到位。

20.发挥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贯彻执行,把握好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系(室)中心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机关、教辅单位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应是副处级以上干部,学生党支部书记原则上从辅导员党员中选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通过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进一步明确党委(党总支)书记、院长工作职责,健全完善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提升班子整体功能和议事决策水平。

21.夯实基层党建工作。优化党支部设置,探索依托项目组、课题组、学生公寓、社团组织等成立党支部;规范基层组织运行,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主题党日、“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培育党建示范基地等措施,着力打造党支部建设品牌;加强干部专业能力建设和专业精神培养,建立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正面清单和违规违纪负面清单,提高干部分类考核的精确性;通过党支部带动每位党员,真正做到基层党建深度推进、全员激活,形成全员思想统一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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