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通知公告
   
支部生活
当前位置: 首页>>支部生活>>正文
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14-03-21 05:19  

湘群组发〔201345

各市州委,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省委各督导组:

四风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信于民的关键举措。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委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省委常委会及时提出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等10个方面的整改措施,并立说立行、带头整改。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继续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湘群组〔201328号),明确了15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任务,各地各单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最近,中央下发了《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群组发〔201323号),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中央提出要抓好七个方面27四风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任务,其中有10项对应我省前期开展15项专项治理任务中的8项,有17项是新安排部署的。各地各单位要在继续抓好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前期部署开展的15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同时,突出抓好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坚决打击新闻敲诈行为、切实整治庸懒散、整治公款送礼行为、坚决纠正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严格公务接待标准、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等17项专项整治新任务。

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专项整治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巩固前段专项治理工作成果,深入推进四风突出问题的解决,真正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做善成,经省委、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就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在认真总结前期专项治理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的基础上,继续扎实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34项突出问题进行(中央部署的27项整治任务中,我省前期已开展专项治理的10项,没有开展的17项,我省自行确定开展的7项),具体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中央规定的专项整治任务

1、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

1)从严控制会议。在前段精简会议的基础上,抓好《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和《全省性工作会议审批管理办法》的落实,抓紧制定出台《湖南省省直单位会议经费管理办法》、《湖南省省直单位培训经费标准管理办法》。督促各单位抓紧建立健全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确保2013年全省性会议比上年减少30%以上。

牵头部门:省委办公厅;负责人:施亚雄

配合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财政厅

2)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在前段精简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的基础上,抓好《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242号)的落实,对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进一步清理规范,防止以信筏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防止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过多过滥现象反弹。同时,督促引导各部门、各单位办好门户网站、内部网站,推进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电子化,减少纸质文档印发量。2013年省委、省政府层面下发的文件数量比去年减少20%以上。

牵头部门:省委办公厅;负责人:施亚雄

配合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委宣传部

3)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全面清理省本级和省直部门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确保精简50%以上,对全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及活动实行总量控制,抓紧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的通知》,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表彰达标活动长效机制,严格各项表彰奖励标准,严格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经费管理,扎实整改授牌晋级、一票否决过多过滥问题,严厉整治以评比达标表彰为由拉赞助、收取费用、滥发钱物等现象。

牵头部门:省政府办公厅;负责人:戴道晋,黎咸兴

配合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监察厅、省国资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省审计厅

2、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4)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坚决纠正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服务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坚决整治执法监督中的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

牵头部门:省纪委、省监察厅;负责人:陈健

配合部门:省直机关工委、省审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5)坚决打击新闻敲诈行为。严肃查处以新闻舆论监督为名进行新闻敲诈、强拉广告、索要赞助、约稿收费、搞有偿新闻等行为。严厉打击记者以曝光为名进行敲诈勒索、谋取利益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清退不符合新闻从业资质条件规定的采编人员。

牵头部门:省委宣传部;负责人:孔和平

配合部门:省公安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6)切实整治庸懒散。扎实开展机关干部庸懒散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整治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杜绝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

牵头部门:省纪委、省监察厅;负责人:王前良

配合部门: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

7)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等问题。认真落实《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规定》(湘办〔201329号),结合集中清理违规长期借调人员,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等问题,采取自查自纠、复核检查、整改回头看等措施,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牵头部门:省纪委、省监察厅;负责人:胡旭晟

配合部门: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3、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8)整治公款送礼行为。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抓紧制定出台《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收受和赠送礼金的暂行规定》。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节日明察暗访,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受礼金等行为。

牵头部门:省纪委、省监察厅;负责人:王前良

配合部门: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直机关工委

9)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抓好《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217号)、《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湘纪发〔201312号)等文件的落实,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查处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继续开展明查暗访,公开通报一批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

牵头部门:省纪委、省监察厅;负责人:王前良

配合部门:省直机关工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10)坚决纠正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认真整治文艺晚会、节庆演出过多过滥、奢侈浪费等问题,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把好立项关、预算关、审计关,坚决杜绝使用财政性资金或摊派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

牵头部门:省委宣传部;负责人:魏委

配合部门: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文化厅、省广电局、湖南广播电视台、省文联

11)坚决纠正境外招商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抓紧制定出台《招商引资活动管理规定》。坚决纠正用公款参与高消费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开展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

牵头部门:省纪委、省监察厅;负责人:王前良

配合部门:省直机关工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外侨办

4、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

12)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认真抓好《湖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湘办发〔201114号)的落实,抓紧制定补充规定,对超编、超标配车,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置,坚决查处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牌照等行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

牵头部门:省纪委、省监察厅;负责人:王前良

配合部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

13)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认真抓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落实,抓紧制定出台《关于违规占有使用办公用房处理办法》,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原单位处理。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

牵头部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负责人:戴道晋,朱一平

配合部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纪委、省监察厅、长沙市政府

14)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认真抓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的落实。继续抓好《关于对我省楼堂馆所所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整改的通知》的落实,5年内全省党政机关一律停止新建、扩建、迁建和购置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已经开工的但建设资金没有明确来源或大大超出概算的,一律进行整改,突出抓好对存在问题楼堂馆所相关项目的整改。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并通报检查整改情况。

牵头部门:省政府办公厅;负责人:戴道晋,刘岳辉

配合部门: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省环保厅、省审计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5、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15)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严格执行《关于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通知》(湘财预〔201346号),严肃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5年内,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原则上不再增加。抓紧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意见》,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全面加大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力度,严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浪费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单位和责任人。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牵头部门:省财政厅;负责人:石建辉

配合部门:省审计厅、省监察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16)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中央出台《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后,抓紧制定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细化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对各类公务接待进行严格审批、审计,不得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私客公待,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牵头部门:省财政厅;负责人:石建辉

配合部门:省审计厅、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17)规范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办发〔201316号)精神,坚持因事定人,加强计划控制、量化管理和任务审批。严格实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健全经费、任务联动审批机制,凭任务批件报销费用,加强经费审批的源头管理。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能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能安排考察性出访,不能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能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加强对出国(境)任务执行情况的联合监督检查。

牵头部门:省外侨办;负责人:肖祥清

配合部门: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预防腐败局

6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18)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大力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盲目造城之风。正确处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坚决不要污染的GDP着力促进三量齐升。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和雾霾治理。建立重质量、重效益、重落地、重项目实际开工的招商引资导向,制止和纠正招商引资水分多、虚假签约、质量和效益不高等问题,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假工作业绩的问题。

牵头部门:省政府办公厅;负责人:戴道晋,刘岳辉

配合部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信委、省两型办

19)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坚持和完善分类指导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机制,科学设置指标体系,改进考核方式方法,把改善民生、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

牵头部门:省委组织部;负责人:林武

配合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省公务员局

7、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20)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落实国家征地拆迁政策措施,规范征地拆迁程序,公开征地拆迁标准,严格依法拆迁,严肃查处以非法方式强行征地拆迁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

牵头部门:省国土厅、省住建厅;负责人:方先知、蒋益民

配合部门: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公安厅

21)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认真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开展各项涉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

牵头部门:省农办;负责人:蔡建和

配合部门: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省移民局

22)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规范公正廉洁执法司法,规范执法办案中各种收费、罚款、涉案款物处置等行为,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公开,依法处置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努力让群众在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牵头部门:省委政法委;负责人:陈树林

配合单位: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安厅、省司法厅、省委610

23)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一票否决,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全省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严厉打击、切实纠正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严肃查处忽视安全、违规许可、执法不严以及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等问题,防止责任不落实、滥用行政权力、以罚款代替监管。

牵头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省安监局;负责人:邓立佳

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建厅、省煤炭局、湖南煤监局、省国土厅、省监察厅、省质监局、省电监办、省水利厅

24)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在出台《湖南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建立湖南省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的基础上,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

牵头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张光荣

配合部门: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商务厅、省质检局、省农业厅

25)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大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力度,重点推进湘江保护治理一号重点工程。坚决纠正破坏环境、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

牵头部门:省环保厅;负责人:刘尧臣

配合部门: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工商局、省国土厅、省住建厅

26)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积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管办评分离等改革,着力解决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人员编制、人事聘任、职称评审等方面的问题;着力解决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方面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研究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的问题,严肃查处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整治教育乱收费。

牵头部门:省教育厅;负责人:王柯敏

配合部门: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审计厅

27)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行为,整治医疗机构乱收费,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牵头部门:省卫生厅;负责人:肖策群

配合部门:省物价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我省自行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

28)清理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前段,全面清理省委、省政府层面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374个、撤并214个、精简率达57.2%;抓紧制定出台《湖南省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巩固清理成效,坚决防止反弹。今后,要严格控制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置,切实规范省本级领导小组的设立程序,党委序列领导小组的成立,报省委常委会决定;政府序列领导小组的成立,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

牵头部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负责人:施亚雄、黎咸兴

29)查处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随意按年龄划线调整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进人、违规长期借调人员、违规配备秘书、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等问题。按照《全省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湘纪发〔201313号)和《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规定》(湘办〔201329号)的要求,深入推进自查自纠、复核检查、整改验收等各阶段工作,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并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严厉整治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牵头部门:省纪委、省监察厅;负责人:胡旭晟

配合部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清理纠正违规长期借调人员、违规配备秘书、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负责。责任人:梁平)

30)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组织兼职并领取报酬。按照《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在各类社会组织兼职的意见》的要求,对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老同志在各类协会兼职的,进行清理和规范。

牵头部门:省委组织部;负责人:林武,梁平

配合部门: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民政厅

31)整治违规设置小金库。在认真巩固2009年至2011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对小金库治理情况回头看,组织人员开展明查暗访,发现线索突击检查,加大对违规设置小金库的处罚力度。在更大范围内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继续实施举报有奖政策,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设置小金库问题。

牵头部门: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负责人:胡旭晟

32)清理规范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收费行为。认真抓好《关于清理规范省本级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收费行为的通知》(湘监发〔201311号)的落实,派出工作组对省本级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收费行为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与省直部门处室业务相关联的咨询公司、评估公司、评审中心和服务中心等中介组织进行重点清理,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规范市场服务秩序,构建长效机制,保障中介服务组织独立、客观、公正执业。

    牵头部门:省纪委、省监察厅、省预防腐败局;负责人:胡海鹰

配合部门:省民政厅、省物价局、省审计厅

33)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开展收费专项检查。在前段抓好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情况测评和开展环境优化年收费专项检查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抓好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借助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平台强化行政效能监督查处工作,规范涉企检查、涉企收费、行政处罚工作;继续推进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牵头部门:省纪委、省监察厅;负责人:陈健

配合部门: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优化办

34)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在前段衔接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取消省本级行政审批项目13项,下放51项基础上,继续做好国务院后续决定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落实工作,进一步推进并联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审批提速,真正方便基层、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办事。

牵头部门:省纪委、省监察厅、省编办;负责人:陈健

配合部门:省发改委、省政府法制办

二、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中央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的准、狠、韧的要求,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中之重,以更严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严的纪律,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要认真抓好责任落实。对我省前期确定的15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任务,各牵头单位和配合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对新增加的17项专项整治任务,新明确的牵头单位和配合部门要尽快制定详细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整改责任人。整治工作方案于  11     30   日前   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要严格落实要求、加快工作进程,按时按质完成各项专项整治任务。对违规配备公务用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违规长期借调人员、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等方面的问题,要在今年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其他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也要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要强力推进自查自纠。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要对照中央和省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及要求,主动对号入座,结合实际开展自查自纠,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担当精神,立说立行、不等不拖,真改、实改、快改,改出成效。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部门各单位,也要主动先改起来,为下一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边整边改打下好的基础。省直各单位的专项整治情况要及时形成专项报告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三要扎实开展督导检查。各督导组要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严格督导把关。要根据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特点,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既出谋划策、又督促提醒,以专项整治的高质量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的高质量。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要加强对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协调合作,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履行职责,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消极、简单应付,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甚至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大追责力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要始终坚持开门整改。要按照中央开门搞活动的要求,对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内容、时限和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干部群众公开,在湖南日报、湖南卫视等省内主流媒体上公示整改措施、作出整改承诺,让群众了解,请群众监督。要扎实开展电视问政活动,分批安排省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走进电视直播间,与群众当面锣、对面鼓,就专项整治情况现场接受群众质询和社会监督,形成解决问题的压力和动力。要及时报道专项治理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推介一批治歪风、祛邪气的先进典型,惩处曝光一批整改不力、措施不实、作风不正、顶风违纪的反面典型,让群众看到整改成效。

五要切实加强建章立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各地各单位要注重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从加强薄弱环节抓起,需要什么制度就建立什么制度。要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整治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出台制度一定要贯彻“科学、管用、成熟”的要求,做到立足实际需要,成熟一个、出台一个、管用一个。要加大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制度成为摆设,成为“稻草人”。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对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的,要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制度的刚性约束根治作风之弊、行为之垢,以制度机制创新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中共湖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3     11     21  


上一条:关于印发《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的通知
下一条: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版权所有: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未经允许任何人在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转载和引用本网站的内容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手机版